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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
教师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是一项关乎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晋升等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我校的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存在相当部分教师不重视、工作量大、时间紧、准确性差和完成通过率低等五大问题。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我们学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我校继续教育年度验证工作顺利、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特作如下安排:
一、成立年度验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先龙
副组长:张 绵、温 晖、何国英、汤碧云
成 员:张少龙、邱海林、郭 炫、王健萍
管理员:丁 玎(负责高中部含苏元学校,何丽莎协助)
陈嘉贤(负责初中部含应元学校,陈诗为协助)
按校区设立高中部(含苏元)、初中部(含应元)校区两个办公室。高中部和初中部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既独立负责,又协同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年度验证工作。
二、验证对象
本次验证对象包括我校的公办和民办的专任教师、实验教师(含实验管理员)和图书管理员;
三、验证要求
教师每年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每天按6学时计算)。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四、学时申报须知
1、填报前,请下载并认真阅读《“十二五”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特别要熟悉第七条有关继续教育的内容和登记的分类要求,以免误填,导致审验不过关;
2、根据2013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记录(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在 “继续教育网”进行申报和办理登记,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公需科目的申报
①参加“继续教育网”上学习的公需课目,由“继续教育网”自动记录,个人不需申报、上传学习情况证明。
②参加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公需科目的学习,个人需要申报及扫描(拍照)上传学习情况证明。
(2)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的申报
①参加“继续教育网”学习的网络课程,其培训学时由“继续教育网”自动记录,个人不需申报、上传学习情况证明。
②参加国培、省培或其他培训,且没有在“继续教育网”上登记学时的(省高中教师职务培训除外),由教师个人在“继续教育网”上申报和扫描(拍照)上传学习情况证明。申报时,按照《“十二五”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穗教师资〔2012〕24号)执行。
(注:我校本年度选修科目中的校本培训学分为20分,由学校统一办理。)
五、申报时间安排
2014年1月8-14日,学校将对全校老师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投诉,并根据相关投诉展开调查,核实有关材料;
广州市第二中学